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黑恶犯罪。
(二)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三)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四)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地实施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碰瓷敲诈、网络暴力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五)跟踪滋扰、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六)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反映渠道
1.全国统一线上举报平台
网上搜索全国“12337”智能举报平台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
2.漳州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0596-2622901(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17:30)
举报信箱: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203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363099)
3.漳州市平安办
举报电话:0596-2968118(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17:30)
举报信箱: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59号市平安办(邮编:363005)
三、举报须知
鼓励实名举报,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