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4月21日至6月7日,市委巡察三组对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建工集团”)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10月25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总支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总支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周祖翼书记和市委王进足书记有关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实行对账销号管理,逐一攻克解决,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注重日常监督检查和长期监管,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以巡察整改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累计完成建安产值31.88亿元,同比上升18.71%;营收23.6亿元,同比增长15.63%;资产负债率63.05%,同比下降18.04%;资金回笼26.54亿元,同比增长35.68%,以真抓实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市委巡察三组对城投建工集团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市属国企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厚爱,是对城投建工集团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高度重视,自觉强化政治担当,迅速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跟踪督办等工作。要求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督促分管部门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先后召开动员部署会1次,专题会议2次,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反馈问题,带头执行整改任务,深入开展查摆,主动认领问题,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2.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组织保障。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调度,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建立每周定期召开推进会工作机制,滚动更新整改进度情况,时刻紧盯整改进展,及时分析研判、谋划推动整改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14次,听取整改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开展学习培训会15次,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和实效。
3.明确整改任务,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全体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任务,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认真组织研究牵头领域的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靠前指挥协调,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逐项制定措施、逐项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网格化工作体系。巡察整改办公室建立巡察整改进度台账,每周汇总、滚动更新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定期对账销号,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4.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真改实改。落实整改方案的总体部署,通过核查、自查、专项排查方式,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全面掌握情况,倒排时序进度,及时跟踪问效,动态推动工作。把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严格审核佐证材料和整改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照预定的目标、计划和标准顺利推进,及时发现巡察整改过程中的偏差和不足,有效纠偏,做到查清事实,厘清责任,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整改。
(二)党总支书记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党总支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头雁”作用,统筹研究、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亲自抓、带头改、统筹管,将整改工作融入到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经营工作中;其他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做到亲自部署协调、参与督办,及时掌握整改进度,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1.高站位压实整改责任。扣紧责任链条,主持构建“谁主管、谁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把落实主体责任放在日常工作的首要位置,党总支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开展动员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迅速投入,扎实整改,主动认领7个巡察整改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有专人负责,有力推进整改工作。
2.抓部署传导整改压力。集中整改期间,党总支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专项督查、跟踪督办,先后主持召开10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巡察整改办公室每周滚动更新整改进度,实行台账管理、销号制度,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抓紧抓实整改工作,确保不漏项不缺项,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3.立长远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推进企业经营管理、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将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相结合,注重从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目前已追回款项224.8万元,完善修订制度8份,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及时“回头看”,深挖问题根源,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认真开展核查和自查工作,从自身找原因、抓整改,分析问题原因、厘清责任,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先后问责32人,其中,提醒谈话7人、批评教育20人、责令检查2人、通报2人、诫勉1人,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断深入和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标本兼治长效化。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自觉。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强化理论学习自觉性,将“第一议题”制度纳入重要会议议程,全面深化贯彻落实,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2024年6月巡察结束以来,共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8次,完善建立学习台账,规范化管理。(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
(1)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持续强化理论学习自觉性,全面深化“第一议题”制度的贯彻落实,党总支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三会一课”“周一夜学”等形式,把“第一议题”学习放在各项议程的第一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研讨学习,紧扣学习重点内容,在学懂弄通上下足功夫,做到学用结合,确保“第一议题”实效化、常态化。自2022年6月至2024年11月,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学习任务,做到入脑入心,自觉贯彻,共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1次(其中,2024年6月巡察结束以来共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8次)。同步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台账,做到“第一议题”规范化。(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及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举一反三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推动安责险落地实施,启动调查程序,先后问责6人,进一步提升了安全生产风险抵御能力,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0日)
(2)一是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手册》的摘编,观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为指引,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安全生产办公室全员学习《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宣贯课件,提升对制度落实、审批流程的认识和执行能力。三是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召开专题会,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传达贯彻至各项目部,有效提升项目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0日)
(3)一是启动调查问责。城投建工集团针对6起工伤涉及的2个项目,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对时任项目安全员、生产经理、项目负责人等5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时任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作出深刻检查;对时任安全生产办公室分管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城投集团进行通报批评;经调查核实,6起工伤涉事分包单位(福建省钉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厦门裕启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福建丰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主体责任,除工伤保险基金可支付费用外,其余理赔费用由涉事专业分包单位承担。鉴于分包单位对工伤赔偿到位,不予处理。二是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城投建工集团于2024年11月30日编制印发《安全操作规程指导手册》《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工伤事故处理指引手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三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及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城投建工集团针对项目存在高处坠落、消防等安全隐患,进行全覆盖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共计2场;组织对一线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四是推动安责险落地实施。城投建工集团于2024年12月30日引入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比选确定安责险中选单位并落地实施,有效提升了安全生产风险抵御能力。(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0日)
(4)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举一反三,城投建工集团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交叉检查工作,检查共发现426个问题,均已落实整改到位,通过交叉检查,找差距、找不足、找漏洞、补短板,推动项目间互查互改、共同提升;编制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防范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并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防高坠专项行动,共发现155个问题,均已落实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二是落实责任追究。对未达到要求的时任项目负责人、生产经理、技术总工、安全员、栋号长、施工员等相关责任人,处罚金额共计1.01万元。三是组织开展“回头看”。形成交叉检查及防高坠专项行动报告,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提升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坚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0日)
3.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运用数字管控调度平台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建设“城投建工数字管控调度平台”,实现项目材料出入库等数据资料数字化监督管理。同步启动核查问责程序,问责处理2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5)运用数字平台管控。城投建工集团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城投建工数字管控调度平台”创建服务单位,根据公司管理实际情况,在平台上设置投资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等不同功能管理模块,加强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所有在建项目资料和数据录入平台并进行上线运行,其中,在建项目材料出入库数据在平台运行管控,实现了采购入库使用数据动态监控,通过城投建工数字管控调度平台推动各工作环节衔接更加紧密,显著提升项目管理效率,增强数据规范性与准确性。(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6)一是开展问题核查。城投建工集团针对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一期)01项目用量超阶段性竣工图工程量进行专项核查,认真剖析不足及产生原因,形成核查报告。经核查,①项目生产经理等管理人员现场管理未充分核实地质报告,配桩不准确,砍除桩长较多,导致管桩材料超量使用;施工过程中墙体粉刷垂直度不达标,将粉刷厚度由图纸要求的14mm调整至24mm;未对施工后剩下的砂统一堆放,留放于施工现场,被污染后无法使用,导致砂超量使用等情况。②材料员未实时更新主材用量动态汇总表,录入数据时未仔细核对相关数据。③项目前期建设及临时措施计入安全文明措施费中,未计入工程预算。二是落实追责问责。时任生产经理管理不到位,材料员未仔细对照预算材料用量,材料超量时未对项目负责人做出提醒,导致材料超量使用,造成损失。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对时任生产经理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同时扣除年度绩效10%;对时任材料员进行批评教育。(完成时限:2024年12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日)
(7)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城投建工集团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材料管理办法(2024修订版)》,进一步规范项目材料管理。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刚性。完成对原材料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季度监督检查。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各项目材料员宣贯学习《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材料管理办法(2024修订版)》,并对各项目材料员的学习成效进行考核,提高制度执行刚性。三是建设材料员队伍。根据项目建设实际制定专职材料员职责,以规范人员职责严格规范项目材料管理。下一步,城投建工集团将运用城投建工数字管控调度平台对材料下单、材料出入库录入、班组领用等材料使用情况及数据进行数字化管理,确保数据准确、及时、有效及查阅便捷,并持续开展材料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季度监督检查与整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9日)
4.承揽项目存在“等靠要”思想。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全力落实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巡察期间至集中整改阶段,积极主动参与市场化公开项目竞标,竞得2个项目,合同金额为9.4776亿元,集中整改阶段后,积极开拓业务,新增合同额3.26亿元,参投市场化项目5个,但仍需长效推进。企业信用分大幅提升,截至2024年第四季度,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综合信用分排名中,权属市建公司全省排名同比提升284名、恒安达公司全省排名同比提升120名。(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基本完成整改并长效推进,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1月10日,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8)积极承揽市场化项目,2024年城投建工集团累计参投17个项目,巡察期间至集中整改阶段,积极主动参与市场化公开项目竞标,竞得2个项目,合同金额为9.4776亿元;集中整改阶段后,积极开拓业务,新增合同额3.26亿元,全力拓展市场化项目,新增参投市场化项目5个,力争上半年落地市场化项目合同额不少于2亿元,市场化项目拓展体量得到提高,市场化项目合同额占比得到提升,但市场化程度有待深化,仍需长效推进。(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基本完成整改并长效推进,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1月10日,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9)一是提升信用分管控意识。城投建工集团根据第二季度企业质量安全行为扣分情况,对漳州九龙江医院、云麟阁、诏安县霞洋佳苑3个项目进行约谈,加大钢筋安装不规范、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等扣分项管控力度;根据第三季度企业质量安全行为扣分情况,对纵十五路(横六路-南环城路)、漳州九龙江医院2个项目进行约谈,加大混凝土缺陷、临时用电不规范等扣分项管控力度,有效提升项目部企业信用分管控意识。二是推动信用分排名提升。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召开关于第三季度企业信用分情况通报暨企业信用分加强管控部署会,针对在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检查中暴露的问题,全面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提高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实时跟踪管控企业信用分。截止2024年第四季度,权属市建公司全省排名146名,同比提升284名;恒安达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全省排名466名,同比提升120名,市场化竞标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5.企业资质、信用分提升不足。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提升企业信用分取得较好成效,权属市建公司全省排名同比提升284名、恒安达公司全省排名同比提升120名。企业资质升级实现新突破,权属市建公司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取得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分别取得二级资质,企业资质、信用分同步提升,细分市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0)企业信用分大幅提升,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召开关于第三季度企业信用分情况通报暨企业信用分加强管控部署会,针对在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检查中暴露的问题,全面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提高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实时跟踪管控企业信用分。截止2024年第四季度,权属市建公司全省排名146名,同比提升284名;恒安达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全省排名466名,同比提升120名。(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1)企业资质稳步提升,城投建工集团对标分析权属市建公司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升级标准,全面整理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工程业绩等资料,积极向市住建局提交资质升级及换证资料,取得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取得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业务承揽范围进一步拓展。(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
6.推动权属企业业务协同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通过强化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制定业务协同运营方案等方式,招引3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队伍,推动碧城公司2024年完成合同额1.02亿元、营业额4579.38万元,实现碧城公司营运能力与业务双提升。(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2)一是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城投建工集团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主要从事售后服务,持有电工证、高空作业证、制冷设备维修证。城投建工集团通过内部调动1人至碧城公司,持有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证书,为主营业务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二是提升业务承揽体量。城投建工集团制定业务协同运营方案,增加内部协同业务承揽体量,碧城公司2024年累计完成合同额1.02亿元、营业额4579.38万元,推动碧城公司业务承揽体量实现大幅增长。(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3)一是开展可行性研究。城投建工集团针对碧城公司营业范围中17项业务组织人员进行经营可行性分析,经分析,碧城公司现有业务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且除空调设备销售与安装业务外其它业务未建立供方资源,不具备市场竞争优势,故营业执照涉及的其它业务范围未实质性开展。现阶段,碧城公司集中精力及优势资源重点发展空调设备销售与安装、配套售后维保等核心业务,更加适应当前经济形势,突显核心竞争力。二是组织制定业务协同运营方案。城投建工集团组织碧城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梳理研究碧城公司可拓展的业务范围,研究论证队伍组建、新增业务、内部协同等方面工作的可行性,制定实施《碧城公司内部业务协同运营方案》,进一步推动权属企业业务协同发展与运营效益提升。(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0日)
7.企业扁平化、专业化管理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组织修订完善《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内部经营责任制方案》《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施工管理岗位职务评聘管理办法》和《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周期性用工管理办法》,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热情;招聘22名人员,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行部门挂钩项目工作机制,调整10名技术人员充实一线岗位,集团本部与项目一线人员配比达1:3.03,进一步激发生产经营效能。(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4)一是推行部门挂钩项目。城投建工集团将管理能力较强、技术功底较硬、专业经验较为丰富的工程建设中心、技术研发中心、装修装饰部等事业中心员工与项目部挂钩,并调整10名员工充实到项目建设一线岗位。经梳理调整,一线项目人员配置416人(其中在册人员203人,劳务派遣人员101人,项目周期性人员112人),占比75.2%,;集团本部人员137人(其中在册人员129人,劳务派遣人员8人),占比24.8%,本部与一线人员配比为1:3.03 ,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城投建工集团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新增录取22名在册人员,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一级建造师2人,高级职称1人;新增加聘用81名项目周期性用工,其中,一级建造师3人、高级职称1人、一级造价师1人,一线人才队伍进一步充实,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城投建工集团员工总数达553人(其中在册人员332人、劳务派遣人员109人、项目周期性人员112人)。二是增强高端急需人才自主培育能力。自主培育新增6名高级职称人员,企业育才环境和能力得到进一步优化。(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5)一是完善市场化激励机制。城投建工集团修订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内部经营责任制方案》,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选取漳州市公安业务技术综合体(EPC+0)、漳州2023P12地块落地实施修订后的内部经营责任制,充分激发员工参与项目建设积极性。二是拓宽职业晋升通道。修订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施工管理岗位职务评聘管理办法》,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推行市场化考核机制,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共计收到214份项目施工管理岗位职务评聘申请。三是完善市场化用工机制。修订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周期性用工管理办法》,市场化招用施工专业技术人才81名,不断充实项目建设力量。四是加强校企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同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持续开展施工技术与企业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强化员工专业技术能力与施工管理水准。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日)
(16)一是全面开展核查,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对无相关资质公司采购材料问题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报告。经核查,消防设施材料、藿香正气水(OTC甲类药品)等零星材料由项目按需采购进行报账,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廉洁问题。二是加强制度宣贯,城投建工集团于2024年12月9日组织招选部门及各项目相关采购等人员共计38人次宣贯落实《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全面梳理项目材料物资采购品类,重点分析普及消防特种设备、OTC甲类药品等各类专业销售许可,规范物资采购工作流程,提升采购专业能力。(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9日)
8.“吃大锅饭”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加快推广《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内部经营责任制方案(修订)》落地项目基本符合利润考核指标,落实超额利润分享机制,形成“多劳多得”的正向激励机制;加大项目部在《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修订版)》的绩效考核权重,薪酬分配比重向项目一线人员进一步倾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7)城投建工集团组织人员全面梳理分析项目一线岗位人员薪酬情况,形成《项目一线岗位人员薪酬情况分析报告》。经分析,《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修订版)》对一线创造价值的岗位和人员绩效考核权重占比加大,项目部季度/年度最高考核系数为1.1,比职能部门高5%。经测算,2024年度1月至10月项目部人均月度工资8787元,比职能部门高14.06%,坚持一线岗位员工既有荣誉又得实惠的薪酬倾向。(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8)一是优化绩效考核制度。城投建工集团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修订版)》,增加项目绩效考核权重,并按方案以月度、季度、年度为单位开展项目部绩效考核工作,强化项目经营创效导向,薪酬分配比重向项目一线人员进一步倾斜。二是实行超额利润分享。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内部经营责任制方案(修订)》,选取漳州市公安业务技术综合体(EPC+O)、漳州2023P12地块两个项目推行内部经营责任制,形成“多劳多得”的正向激励机制,推动项目经济效益与一线员工薪酬收入实现双增长,进一步拉开本部人员与项目一线人员、项目一线人员之间的薪酬差距。(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8月5日)
9.推动企业降本增效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持续推进企业降本增效工作,完善成本管控体系,共计完成11个项目重要节点的施工成本(利润)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管理工作指引,新增约460条定额子目、修订约80条定额子目,自巡察结束至2024年12月成本费用率96.54%,较此前已收窄至高出市属国有施工企业平均线1.44个百分点;加快推进工程结算,完成30个项目结算审核定稿、21个项目结算资料送审,共计回笼资金约25.26亿元。结算审核平均核减率下降0.67%,2024年度净利润率同比增长1.16%。(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15日)
(19)一是建立企业定额指引。城投建工集团制定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企业定额管理工作指引(试行)》,设定分包比选不突破企业定额价的原则,按季度维护更新企业定额机制,规范企业定额的管理与使用,促进项目管理精细化,控制企业施工成本,本年度完成新增约460条定额子目、修订约80条定额子目,完善扩充定额品类和数量,有效指导分包活动。二是完善成本管控体系。修订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成本管理办法》,明确制定目标施工成本、建设过程动态监测、成本核算后评估机制,完成11个项目重要节点的施工成本核算,实现动态监测项目建设过程成本(利润),有效控制企业施工成本。经测算,自巡察结束至2024年12月成本费用率降至96.54%,对比2019-2023年五年平均成本费用率97.6%降低1.06%,同比2023年6-12月成本费用率98.46%下降1.92%,较此前已收窄至高于市属国有施工企业平均线1.44个百分点。(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15日)
(20)一是加快推进工程结算。城投建工集团组织梳理51个未结算项目形成工作清单,实时跟进督办。根据任务要求完成处于主管部门结算审核阶段的30个项目结算审核定稿,上美湖、林内小学等21个项目结算资料送审至业主单位,做到应送尽送,可结尽结,工程结算效益得到提高。二是开展问题核查。城投建工集团组织成本管理部针对工程结算不及时进行专项核查,认真剖析不足及产生原因,形成核查报告。经调查核实,项目未及时完成结算存在项目前期资料不完整、预算审核出具滞后、项目建设过程资料办理不及时、主管部门审核进度缓慢等问题,项目分管领导在推进工程结算的工作上统筹协调不够有力。三是落实追责问责。对时任分管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城投集团进行提醒谈话。(完成时限:2025年1月2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0日)
(21)一是分类推进催收。城投建工集团组织财务部门分类梳理《工程项目未回笼资金跟踪表》,分类跟踪催收,向外部项目建设单位发送催款函和请款报告,向内部项目建设单位协调沟通;按季召开应收账款分析会,推进款项回收,并长期坚持工程款的跟踪及催收工作,在项目结算完成后及时跟进财政资金回笼,自巡察结束至2025年5月共计回笼资金约25.26亿元。日常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漳城集综〔2024〕88号)和《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漳城集综〔2024〕93号)执行,降低坏账损失发生。二是降低负债规模,负债规模由2023年末的32.58亿元降至2025年3月的31.19亿元,切实推进负债结构优化。(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3日)
(22)鉴于龙眼营、闽南水乡商贸街等项目结算审核核减率高的问题结果已不可改变,城投建工集团全面加强未送审业主项目的结算送审资料核查,并形成意见单,加强过程纠偏,提高结算资料完整性,降低项目结算核减率。针对巡察期间提出的51个未结算项目中,已完成30个项目竣工结算,报送结算金额约1.7亿元,核减约1620万元,核减率9.53%(其中核减率超15%的项目2个,仅占比6.7%)。对比2019年以来完成的75个竣工结算项目(平均核减率10.2%,核减率超15%的项目占比33.3%),平均核减率下降0.67%,平均核减率超过15%的项目占比下降26.6%。通过落实降本增效措施,城投建工集团净利润率从2023年0.8%增长到2024年1.96%,同比提升1.16%。(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15日)
10.解决农民工“烦薪事”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实行备案项目建设“工友之家”创新举措,修订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启动调查问责3人、处置供方单位1家,切实提升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成效。(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23)一是开展问题核查。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开展西湖生态园片区(渡头)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发生农民工讨薪投诉情况与漳州2022P23项目对接福建省劳务实名制平台不及时情况专项核查,认真剖析不足及产生的原因,并形成核查报告。经查,西湖生态园片区(渡头)棚户区改造项目劳务员对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负责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不到位,导致西湖生态园片区(渡头)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21-2022年5月期间发生农民工到市政府集体讨薪16批159人次,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漳州2022P23地块项目负责人对福建省劳务实名制平台对接时效不够重视,导致漳州2022P23地块项目未于开工后一个月内及时对接福建省劳务实名制平台。二是落实追责问责。鉴于相关责任人已认识到错误,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对时任项目劳务员进行批评教育;对2名时任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开展自查。城投建工集团举一反三,对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规范项目劳务管理工作,坚决杜绝类似案件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完成时限:2024年12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15日)
(24)城投建工集团严格落实《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合格供方资源及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填写《不良行为认定记录单》上报城投集团,对存在不符合管理规定的西湖生态园片区(渡头)棚户区改造项目劳务分包单位福州星武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提出处理意见,进一步加强项目后评价应用。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4日)
(25)一是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办法。城投建工集团修订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办法(2024版)》,确保项目劳务管理工作有序、高效运行。经统计,自2022年3月9日执行《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办法》以来,城投建工集团共组织开展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198次,开具149份整改通知,累计发现并整改425条问题,其中,巡察以来根据新修订的《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办法(2024版)》,组织开展在建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2次,开具2份整改通知,累计发现并整改4条问题。劳务七大台账资料和福建省劳务实名制平台的管理工作得到规范,切实保障了农民工权益。二是推广建设“工友之家”。城投建工集团共计建设19个备案项目“工友之家”,有效强化城投建工集团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降低新建备案项目讨薪投诉率。三是加强制度宣贯执行。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全体项目劳务员学习宣贯《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办法(2024版)》,着力提高项目劳务员业务能力。(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1.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股权划转后城投建工集团账面资产总额为50.77亿元,负债总额为32.01亿元,净资产为18.76亿元,资产负债率降为63.05%,已降至市属国有施工企业平均线68%以下,切实降低负债规模,企业债务风险得到缓解,但仍需长期推进。(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基本完成整改并长效推进,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1月10日,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6)城投建工集团经请示城投集团党委会研究同意将运营集团持有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的20%无偿划转至城投建工集团,股权划转后城投建工集团账面资产总额为50.77亿元,负债总额为32.01亿元,净资产为18.76亿元。截至2025年5月,资产负债率为62.91%,资产负债率明显降低,已降至市属国有施工企业平均线68%以下,债务风险得到缓解,但仍需长期推进。(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基本完成整改并长效推进,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1月10日,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7)一是分类推进催收。城投建工集团组织财务部门分类梳理《工程项目未回笼资金跟踪表》,分类跟踪催收,向外部项目建设单位发送催款函和请款报告,向内部项目建设单位协调沟通;按季召开应收账款分析会,推进款项回收,并长期坚持工程款的跟踪及催收工作,在项目结算完成后及时跟进财政资金回笼,自巡察结束至2025年5月共计回笼资金约25.26亿元。日常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漳城集综〔2024〕88号)和《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漳城集综〔2024〕93号)执行,降低坏账损失发生。二是降低负债规模,负债规模由2023年末的32.58亿元降至2025年3月的31.19亿元,力争2025年6月30日降至31亿元以下,切实推进负债结构优化。(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2.项目内控管理存在风险漏洞。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修订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材料管理办法(2024修订版)》,规范项目材料管理,开展问题核查,追责问责1人、处置供方单位1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及时有效增强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完成时限:2025年1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7日)
(28)一是开展问题核查。城投建工集团针对苗木去向与苗木出入库数据不一致问题进行核查,还原事实,于2024年12月3日形成专项核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核查,西湖生态园片区(康山)棚户区改造工程(二部)项目部材料员未认真审核送货单,对补植苗木台账数据不重视,对补植台账疏于管理,导致苗木资料部分数据缺失、入库台账与市建公司财务账上苗木数量不一致,应负直接责任;苗木供应单位(龙海市绿盛花木专业农民合作社)单据造假,存在不良行为。二是落实追责问责。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对时任项目材料员进行批评教育;填制《不良行为认定记录单》上报城投集团,对龙海市绿盛花木专业农民合作社进行处置,将其纳入不良行为供方名单,两年内禁止以各种名义进入城投建工集团承揽工程建设业务。鉴于西湖生态园片区(康山)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一部)苗木种植位置紧邻基坑边缘,因基坑开挖,部分土壤流失,造成苗木根系被破坏,苗木缺乏水分,导致该区域苗木陆续枯死,且未有相关制度明确规定枯死苗木处置方式,不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完成时限:2024年12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日)
(29)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开展在建项目苗木数据资料完整性排查行动,完成专项自查报告。经自查,当前在建23个项目中,共有12个项目涉及苗木采购。经统计,项目部苗木出入库数据均与财务金融部登记的苗木采购数量数据一致。共有7个项目存在苗木枯死情况,其中,3个项目因绿化种植及养护施工合同要求存活率100%,故3个项目枯死的苗木费及补植费用均由绿化种植养护班组承担,未造成项目资金损失;4个项目购买苗木用于项目部景观造景,因项目管理人员的苗木管养技术水平不够,导致部分苗木枯死。经举一反三开展自查,项目苗木数据底数得到进一步清晰。(完成时限:2025年1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7日)
(30)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城投建工集团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材料管理办法(2024修订版)》,进一步规范项目材料管理。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刚性,完成对原材料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季度监督检查。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各项目材料员宣贯学习《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材料管理办法(2024修订版)》,并对各项目材料员的学习成效进行考核,提高制度执行刚性。三是建设材料员队伍,根据项目建设实际制定专职材料员职责,以规范人员职责严格规范项目材料管理。下一步,城投建工集团将运用数字管控调度平台对材料下单、材料出入库录入、班组领用等材料使用情况及数据进行数字化管理,确保数据准确、及时、有效及查阅便捷,并持续开展材料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季度监督检查与整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3.执行意识形态“刚性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211”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意识形态工作流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安全隐患基本排除完毕。(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7日)
(31)一是严格按照“应按照50%以上问题篇幅写”的意识形态专题报告规范要求撰写年度意识形态专题报告,向城投集团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2024年度领导班子述职报告,报告材料已由党总支书记阅签。三是已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学习《中共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内容,不断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为城投建工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7日)
(32)一是加强培训,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组织宣传员学习《中共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新闻宣传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新闻宣传工作,提升宣传报道能力。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举一反三,按规范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审批表及新闻全稿等审批要素,完善信息台账,及时排查新闻信息发布审批落实情况,确保新闻彰显良好的企业形象。(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25日)
(33)一是已对办公区所有液晶显示屏接入端口加装保护设施,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监督。二是对城投建工集团办公区及所有在建项目现有的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全面排查,未再发生显示屏接入端口外露的情况,进一步防范了安全隐患,牢牢把握宣传阵地主动权,为宣传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22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22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4.党总支主体责任意识淡化。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落实每半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要求,牢牢把握和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实问题整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34)一是推动工作落实,城投建工集团制定印发《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推动党的纪律纵深发展。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城投建工集团召开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2024年度上半年党建工作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三是构建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城投建工集团印发《中共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35)一是加强学习贯彻,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共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二是强化监督约束,已制定《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并向城投集团党委报送2024年第三季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佐证材料。三是推动融合发展,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党建工作责任制工作重点任务,持续加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不断推动城投建工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5.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学习贯彻《福建漳州城投集团落实“两个责任”廉政谈话制度(修订版)》,班子成员坚定履行“一岗双责”,提升了员工廉洁意识,切实杜绝类似事情再发生。(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36)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学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落实“两个责任”廉政谈话制度(修订版)》。二是全面开展廉政谈话,2024年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重要岗位员工进行履责谈话11次,开展新入职员工集体廉政谈话1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次,对廉洁风险、工作中的潜在风险点进行提醒与警示,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预防了腐败行为和工作失误发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2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日)
(37)一是开展问题核查,城投建工集团针对集体履责谈话内容高度雷同,主体部分均抄自网络问题开展核查,形成核查报告,3名履责谈话人未能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廉政谈话制度,谈话前未拟定针对性谈话内容,谈话内容主体部分抄自网络,应负直接责任。二是落实追责问责,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对时任党总支委员进行提醒谈话;对时任副书记、副总经理与党总支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城投集团进行提醒谈话。(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38)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对2019年以来履责谈话和提醒谈话材料进行全面自查,形成排查报告,经查,履责谈话和提醒谈话材料总体上较为完善,未出现类似错误。(完成时限:2024年12月2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日)
16.警示教育仍有不足。
整改情况:运用“周一夜学”组织观看国企工程领域廉洁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洁警示教育基地、在新建项目开展“廉洁第一课”和重要节假日到项目一线开展“面对面”廉洁提醒,把“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融入其中,确保警示教育内容贴近实际、贴近员工,能够引起共鸣,深入人心,让员工深刻认识到违规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真正起到预防和警醒的作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39)2024年5月至集中整改期结束,城投建工集团结合“周一夜学”组织员工观看国企工程领域廉洁警示教育片13次;组织党员干部到高新区水仙清风馆和漳州监狱廉洁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提升党员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意识。(完成时限:2024年11月2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20日)
(40)城投建工集团在新建项目漳州公安技术综合体和2023P05项目开展“廉洁第一课”;分别到市民广场和九龙江医院项目开展中秋、国庆节前“面对面”廉洁提醒,提升从业人员纪律规矩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完成时限:2024年1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15日)
(41)一是提升合规意识,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学习《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进一步提高项目合规意识。二是全面开展自查,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对各在建项目废料处置情况进行排查,形成排查报告,经排查,2022年3月《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材料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实施后,111个未竣工项目中,有27个项目按要求进行废料处置,83个项目分项施工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未产生废料,但渡头小学于2022年11月竣工,至今仍存在废料未处理,已督促办理。(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7.监督力量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调配一名专职纪检委员和1名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业务的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并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升履职能力。(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42)城投建工集团邀请芗城区检察院专家到城投建工集团开展《远离职务犯罪,筑牢廉洁防线》纪法知识培训,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以及党员干部职工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硬能力。后续将邀请上级纪检监察机构专家到城投建工集团开展纪法知识培训,形成常态化机制。(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43)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城投集团党委下发《关于部分权属公司纪检委员调整的意见》(漳城集党〔2024〕27号)文件,提名中共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纪检委员人选,城投建工集团收到《关于同意中共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的批复》(漳城集党〔2024〕29号)文件,并选举为中共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纪检委员。(完成时限:2024年1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15日)
(44)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调配1名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业务的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并在到岗后推荐至城投集团纪委跟班学习,充实城投建工集团纪检监察力量。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8.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周一夜学”的工程领域方面业务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程领域方面的业务水平,且加强各类监督,推动协同贯通,提升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并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
(45)城投建工集团在开展端午节期间公车使用管理及值班在岗情况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纵一路项目存在值班人员均不在值班室值班的问题,已问责3人(次);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九龙江医院和市民广场项目存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已问责4人(次);在开展项目施工机械台班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纵一路和南靖教育提升项目存在合同执行不严的问题,已问责4人(次);在漳州公安技术综合体和2023P05项目开展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管理人员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已问责5人(次)。自巡察结束以来,城投建工集团共问责20人(次),其中由纪检监察室主动监督发现16人(次),占被问责人(次)80%。(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
(46)2024年7月至集中整改期结束,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周一夜学”的工程领域方面业务学习15次,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
19.招投标领域问题频发。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开展问题核查,形成核查报告,追责问责3人、处理评审专家3人、移交城投集团处理1人;举一反三,开展参选单位关联性、业绩设置、项目分包合规性等自查工作,组织业务人员对招标投标政策文件学习,加强参选单位关联性排查工作,规范比选文件编制工作,强化项目招选管理。(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3日)
(47)一是全面开展核查,城投建工集团对涉嫌串通投标、排斥潜在投标人、涉嫌违法转包等问题事项组织核查,剖析问题根源,形成核查报告。经核查,裕麒法定代表人纪顺利在2017年9月21日-2022年8月7日担任嘉凯股东,但于2022年8月7日卸任嘉凯股东一职,在巡察之前,城投建工集团未形成对供方单位关联性的核查机制,造成2家公司存在股东关联参与比选项目的问题;因《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规定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该施工招标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适用该规定;当时装饰公司承接的项目存在前期资料不完整等问题,为顺利完成项目建设,将工程以下浮率模式进行分包,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建市规〔2019〕1号)相关规定。二是落实追责问责,鉴于当时城投建工集团未形成对供方单位关联性的核查机制,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对时任原材料设备部供方名录库经办人王嘉斌进行诫勉;对时任原材料设备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上报城投集团将其纳入不良行为供方名单,两年内禁止以各种名义进入城投建工集团承揽工程建设业务。鉴于当时装饰公司承接项目的特殊性,为顺利完成项目建设,将工程以下浮率模式进行分包,但施工过程有委派相应管理人员驻场管理,且未产生质量安全事故,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对时任原材料设备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时任原装饰公司总经理助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城投集团进行批评教育。(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3日)
(48)一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开展关于招选项目参选单位关联性及业绩设置合规性、装饰装修项目分包合规性等举一反三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经自查,发现存在部分参选单位有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业绩设置不合理的情况,未发现存在项目采用分包形式将全部工程进行转包的情况。二是落实追责问责,鉴于当时城投建工集团未形成对入库单位关联性的核查机制,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对时任招选管理部供方名录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报备城投集团工程监管部将其纳入不良行为供方名单,两年内禁止以各种名义进入城投建工集团承揽工程建设业务。(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3日)
(49)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宣贯,城投建工集团组织业务人员对招标投标政策文件学习,规范比选文件编制工作。二是强化比选全过程的审查把关,城投建工集团加强参选单位关联性排查工作,自2024年6月5日起运用“天眼查”“企查查”等第三方查询平台对参选单位进行排查,增加参选单位的关联性情况作出进一步的承诺要求,参选人在参与报价时,须承诺与其存在控股、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等关联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均未参与项目比选,强化项目招选管控。(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25日)
20.采购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编制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供方单位招标比选管理指导手册》,严格规范供方管理,确保制度规定与城投集团上下一致。组织对相关联公司采购材料问题进行核查,相关供方单位已报备城投集团处理,推动各项目施工辅材零星材料的采购工作,规范零星材料采购。(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50)城投建工集团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供方单位招标比选管理指导手册》,从制度上规范比选采购工作,提高制度执行意识。(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8日)
(51)一是全面开展核查,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对相关联公司采购材料问题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报告,进一步加强供方单位关联性审查。二是落实追责问责,城投建工集团对漳州市芗城区爱文五金店、漳州市芗城区杰雅五金商行、漳州市芗城区鸣翊建材商行、漳州市芗城区兴昌五金店、漳州市芗城区云晟建材商行等5家供应单位进行不良行为认定,上报城投集团进行处理,禁止该5家供方单位以任何形式参与城投集团相关招标比选工作。三是统一五金材料采购管理,城投建工集团根据项目建设实际,统筹安排各类材料公开比选,组织漳州2022P23地块1#-15#楼及地下室—堵漏王、高强无收缩灌浆料、320环氧树脂、止水针头采购及云麟阁项目施工辅材等项目的公开比选工作,有多家供应商响应参与竞标,凭借采购量的优势有效降低材料的采购成本。四是加强各类材料供应商管理,通过统一比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优化供应商资源,确保五金材料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强化合同履约管控,对履约过程中履约不良的单位及时熔断进行违约处置,进一步规范材料采购行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21.财务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全面自查涉及监理人员、业主方人员的餐费及茶叶费用报支情况,查清事实,追责问责7人,加强制度宣贯,提高费用报支合规意识,强化审核把关和监督管理意识,相关款项收回工作还未完成。立行立改,收回驻村干部办公经费,按规定转至村委会账户。收回员工冒领差旅费2000元,举一反三,拟定《差旅费报销领取说明》,进一步规范人员报支行为。企业总体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6月30日)
(52)一是开展问题自查,城投建工集团组织人员逐笔梳理2019-2024年10月期间涉及监理、业主的餐费及茶叶费报支的情况,形成自查报告。经查,2019年1月至2024年3月城投建工集团项目部餐费报支涉及65个建设项目,报支业主餐费107.71万元,监理餐费250.06万元。2024年4月-2024年10月餐费报支涉及23个建设项目,报支业主餐费20.12万元,监理餐费56.58万元。项目部餐费存在报支监理、业主单位人员用餐情况属实,对标城投建工集团会议纪要与薪酬改革方案中关于餐费标准的规定,报支标准均按规定执行,尚未发现其他违规的行为。2019年1月至2024年3月城投建工集团项目部茶叶费报支涉及59个建设项目,报支业主茶叶费6.72万元,监理茶叶费11.24万元。2024年4月-2024年10月茶叶费用涉及17个建设项目,报支业主茶叶费0.46万元,监理茶叶费0.83万元。综合部制定的茶叶领用制度规定不合规,项目部存在监理、业主单位人员茶叶费用报支不规范,情况属实。二是落实追责问责,各项目负责人作为发起报支事项审核的直接责任人,未能把好报支第一道关,应负相应责任,城投建工集团于2024年11月25日组织各项目负责人集体参加制度学习,加强费用报支合规意识。财务金融部经办人员对项目部餐费报支审核不严,应负直接责任;工程建设中心经办人员对项目部未能监管到位,应负直接责任;财务金融部负责人对项目部餐费报支审核把关不严,应负主管责任;时任工程建设中心负责人对项目部未能监管到位,应负主管责任;财务金融部分管领导对项目部餐费报支监管不到位,应负主要领导责任;项目部分管领导对项目部用餐人员范围监管不到位,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根据《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时任综合部经理进行批评教育;对时任财务部经办人员、工程建设中心经办人员、财务金融部负责人、工程建设中心负责人等6人进行责令检查;对时任财务金融部分管领导、项目部分管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城投集团进行责令检查。三是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机制,明确餐费及茶叶费用报销范围,不再对外部单位提供用餐及办公用茶,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涉及监理人员、业主方人员的餐费及茶叶费已梳理完成,已对城投集团内部业主方人员巡察后产生的餐费及茶叶费进行追讨。(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6月30日。)
(53)驻村干部个人已于2024年5月20日退回城投建工集团账户,城投建工集团于2024年6月24日重新转至平和县安厚镇马三村民委员会账户。(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6月24日)
(54)原招选管理部经办人员已将差旅费2000元退回公司账户,城投建工集团举一反三,针对多人同时出差的差旅费报销,拟定《差旅费报销领取说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领取行为。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0月30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22.党的领导嵌入公司治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梳理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事项权责流程手册》,修订完善《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供方单位招标比选管理指导手册》,进一步明确研究决策事项权限,细化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8日)
(55)城投建工集团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和《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事项权责流程手册》,进一步明确研究决策事项权限和流程,充分发挥党总支领导作用;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供方单位招标比选管理指导手册》,细化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8日)
2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对巡察以来的党总支会议、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研究事项进行全面自查,均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
(56)对巡察组未查阅的2019年以来城投建工集团会议讨论研究事项进行全面自查。经查,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城投建工集团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事项及2020年10月至2024年3月党总支会议讨论研究事项,均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2024年4月巡察以来至10月城投建工集团共召开14次党总支会议共讨论研究事项50项、8次董事会共讨论研究事项12项,8次总经理办公会共讨论研究事项19项,合计讨论研究事项81项,其中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32项(重大决策事项27项,重要人事任免3项,大额资金运作2项),会议研究全过程均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城投建工集团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修订版)》和《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层议事规则》,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充分表达意见,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发表意见,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在其他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并根据讨论情况,做出相应决定,会议记录人员如实记录最终决策方式,充分体现“一把手”末位表态的全过程。(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
24.班子一抓到底的劲头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修订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内部经营责任制方案(修订)》,规范内部经营责任制全过程实施管理;开展问题核查,分析激励金落地不到位的原因,按协议约定扣除激励金保证金共28.27万元。(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日)
(57)一是开展问题核查,城投建工集团针对激励金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还原事实,分析原因,于2024年12月2日形成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①因当时部分道路存在建筑物未征迁、林地耕地未报批、预算未定稿等外部因素影响,公园路、北江滨路、渡头路、建峰路及上坂路等4个项目未签订激励金协议,北仓路、松柏山路等五条路、金岭路、金湖路等4个项目签订激励金协议后未申领激励金,鉴于激励金报告及协议均未对该情形进行约定,当时未对项目部进行处罚。②慧可居精品酒店、汽车新村温泉酒店、延安南路55#民宿等3个项目签订协议,在申领7个月激励金后因当时预算单价问题导致招标流选,无法完成协议工期要求,项目部中途暂停申领激励金,鉴于激励金报告及协议均未对该情形进行约定,3个项目已完成协议约定内容,但受预算审核定稿晚、结算送审后现场踏勘及反馈时间长等客观因素影响,无法按协议约定的结算时间完成结算,根据协议约定直接扣除已提留的20%结算保证金作为处罚,3个项目扣除的金额分别为22590.62元、25866.1元、13473.33元;③瑞京路、前山北路等四条路、康山安置房二部等3个项目签订协议,按协议申领激励金,因受联合验收需一定时间、设计变更未及时出具、送审或审核时间长等客观因素影响,无法按协议约定的结算时间完成结算,已根据协议约定直接扣除已提留的20%结算保证金作为处罚,3个项目扣除的金额分别为26035.97元、77845.93元、116894.6元。二是落实追责问责,鉴于激励金是为应对2020年管理人员不足提出的过渡性措施,未形成规范的管理制度,且慧可居精品酒店、汽车新村温泉酒店、延安南路55#民宿、瑞京路、前山北路等四条路、康山安置房二部等6个项目已按协议约定直接扣除已提留的20%结算保证金作为处罚,故不再予以处理;针对北仓路、松柏山路等五条路、金岭路、金湖路等4个项目中途暂停申领激励金问题,因激励金报告及协议均未对该情形进行约定,故不予以处罚。(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日)
(58)完善项目经营管理创新方案,城投建工集团修订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内部经营责任制方案(修订)》,进一步规范内部经营责任制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责任,选取漳州市公安业务技术综合体(EPC+0)、漳州2023P12地块两个项目推行内部经营责任制,推动落地项目全过程实施跟进。(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8月5日)
25.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严肃召开2024年度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印发《中共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总支领导班子查摆问题整改方案》,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确保整改不漏项、不打折、不落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0日)
(59)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城投建工集团制定《中共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2024年度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并报城投集团党委审核备案。二是召开组织生活会,城投建工集团召开2024年度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增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针对性,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明确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要指出问题,还要分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同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会后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定期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成效,确保组织生活会有“辣味”。三是报告组织生活会情况,城投建工集团完成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报告。(完成时限:2024年12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0日)
(60)城投建工集团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学习,在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进一步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党建工作责任制工作重点任务,持续加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不断推动建工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完成时限:2024年12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18日)
26.“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刚性,不断规范党务工作,创新运用新形势开展理论学习,推动党务融合业务发展新局面。(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27日)
(61)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第一、二党支部和第三党支部开展党员大会学习“三会一课”制度等相关党务工作内容,进一步规范党务工作。二是推动学习融合业务发展,2024年7月8日以来,城投建工集团充分运用“周一夜学”共组织学习21次,切实将所学、所思、所得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中,有效抓好党务工作和经营业务等相关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27日)
27.谈心谈话不到位。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党总支严格落实《党章》及“谈心谈话”的具体要求,组织对5名受处理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制定印发《中共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2024年度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在2024年11月开展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总支谈心谈话49次,2025年2月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各支部共开展谈心谈话119次,进一步落实谈心谈话具体要求。(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8日)
(62)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城投建工集团第一、二、三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谈心谈话制度、《党章》等相关党务工作内容,确保党务工作规范化。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已由各支部书记分别对5名受处理人员进行谈心谈话。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城投建工集团印发《中共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2024年度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在2024年11月开展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总支谈心谈话49次,2025年2月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各支部共开展谈心谈话119次,进一步落实谈心谈话具体要求。(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8日)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28.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主动认领未整改问题事项,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项目建设分包、主材设备采购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形成自查报告,完善内控机制,确保巡察整改事项落实到位。(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8日)
(63)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并开展节假日公车使用、值班值守监督检查13次,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9日)
(64)一是全面梳理自查,城投建工集团对项目建设分包、主材设备采购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形成自查报告。经自查,城投建工集团自2021年以来承接的工程项目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均自行施工,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具备相关资质的分包单位进行施工;项目建设所使用的钢筋、水泥、混凝土等主要材料由城投集团权属企业城投建材集团统一供应,其中混凝土材料受限于城投建材集团的产能及供应距离影响,部分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由其他单位进行供应;未发现项目建设分包混乱、主材设备采购不规范的情况。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供方单位招标比选管理指导手册》,完善招标采购内控机制,持续规范招标采购程序,从制度上规范比选采购工作,提高制度执行意识,推动各项目招标比选工作有序开展。(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8日)
29.整改落实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城投建工集团修订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材料管理办法(2024修订版)》,规范项目材料管理。(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9日)
(65)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城投建工集团印发《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材料管理办法(2024修订版)》,进一步规范项目材料管理。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刚性,完成对原材料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季度监督检查。城投建工集团组织各项目材料员宣贯学习《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材料管理办法(2024修订版)》,并对各项目材料员的学习成效进行考核,提高制度执行刚性。三是建设材料员队伍,根据项目建设实际制定专职材料员职责,以规范人员职责严格规范项目材料管理。下一步,城投建工集团将运用城投建工数字管控调度平台对材料下单、材料出入库录入、班组领用等材料使用情况及数据进行数字化管理,确保数据准确、及时、有效及查阅便捷,并持续开展材料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季度监督检查与整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9日)
30.整改落实不够有效。
整改情况:加大整改力度,每周跟进落实进展情况,并形成进度跟踪台账,由分管领导领办跟办,指定专人落实办理,确保审计问题限期完成整改。现已完成浦头港项目审计问题销项,瑞京路停车楼产权证的办理,西院二期项目、南湖项目和水仙大街项目财务决算。(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19日)
(66)城投建工集团制定工作计划表,形成审计问题整改跟踪清单。已完成浦头港项目审计问题销项;已完成瑞京路停车楼产权证的办理;财务决算方面,已取得西院二期项目、南湖项目和水仙大街项目财务决算批复。(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19日)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巡察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一是个别整改措施治标不治本,整改工作仍需持续深化;个别问题虽已落实整改,但整改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仍需长效推进。二是个别问题巡察整改责任压得不实,存在个别责任人问责偏轻的情况。
(二)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巡察整改任务虽然基本按照原定计划节点完成,但在整改过程中仍遇到一些复杂疑难问题无法解决。一是城投建工集团市场竞争力不强,企业资质偏弱、业绩数量和优质工程业绩较少、信用分较低、合作参投的内部设计单位整体资信较弱,导致企业市场化竞标能力不强,项目承揽范围受限。同时,面临建筑行业下行、招标政策从严和市场竞争环境加剧等多重挑战,企业生存与发展空间逐渐紧缩。二是因城投集团发展需大量对外投资,现有资金无法满足投资需求,需进行融资;又因建筑行业项目施工周期和结算周期较长,且部分项目资金无法按时拨付,施工过程中需垫付部分资金,资金缺口需通过融资弥补,故资产负债率较高。三是城投集团外部业主及监理单位人员的餐费及茶叶费用追讨困难,因大部分监理单位位于漳州地区以外(河南郑州、四川成都、浙江杭州等10个不同地市),且项目基本完工,监理已撤场,故外部单位餐费及茶叶费用难以收回。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举措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巩固拓展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是一项长期任务,仍然有问题整改未完成,必须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按照整改清单与工程建设单位做好有效沟通,有序推进问题整改。一是持续强化整改自觉,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任务开展“回头看”,对需要持续推进的任务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一抓到底,形成再发现、再整改、再巩固的闭环整改链条,坚决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靶向聚焦整改不到位问题动态清零,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紧盯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范,针对巡察审计发现的党建工作、工程建设和招选采购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和突出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剖析根源、建章立制、查缺补漏,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积极推动工程结算、应收账款回收、风险防范等工作质量提升,将巡察整改成果融入生产经营、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四)基本完成及未完成问题下一步整改思路举措
基本完成2个问题2条措施。一是问题4措施8,承揽项目存在“等靠要”思想。下一步,将加大市场化项目拓展力度,积极参与市场化公开竞争,竞标取得合同额2个亿以上项目2个,持续提增市场化公开项目中标体量,并长效推进。二是问题11措施26,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不够有力。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市场化转型,降本增效,力争于2025年6月底完成企业利润约3850万元,增加企业所有者权益,完成资金回笼约5亿元,增加现金净流入,减少资金占用,降低城投建工集团整体负债规模,持续推进负债结构优化。
未完成1个问题1条措施。问题21措施52,财务管理不严格。下一步,将分类施策,对2024年4月后报支的城投集团内部业主单位人员的餐费及茶叶费用进行逐一追讨;针对外部单位无法追讨的情况,强化报支管理,完善制度机制,明确餐费及茶叶费用报销范围,不再向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供用餐及办公用茶,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6月30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6060322;通信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204党群工作部;电子邮箱:ctjgds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