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建漳州城投集团 发布日期:2025-7-22 17:30:3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4月21日至6月7日,市委巡察三组对漳州城投集团党委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10月25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团党委承担整改落实情况

1.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集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意见,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巡察整改期间,共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覆盖8个专题、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9次、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学习6次、巡视巡察专题学习1次、特邀授课培训1次、“周一夜学”13次,夯实巡察整改的思想基础。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反馈问题,认真查摆、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集团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整改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下设联络组、材料组、监督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巡察整改具体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认真研究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各项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梳理,制定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的整改措施,形成“两单一表”(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间表)。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8次,开展学习培训2次,紧密严实地将工作要求和责任传导到集团每一名干部员工,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3.紧盯目标任务,逐项落实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阶段性目标、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巡察整改办公室共召开周例会9次,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整改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整改办公室按要求制定“一表一单”(进度表和通知单),细化分解整改措施,形成141条细项,建立整改台账,强化整改调度,坚持每周滚动更新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审核把关,逐一对账销号;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见人见事见思想,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治建并举,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治理行动,全面排查工程建设、招标比选、资金管理、法人治理等领域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制度38项,追回应收款项16231.96万元。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促,按照时限完成整改,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整改。

(二)集团党委书记整改落实情况

1.主动认领问题,扛牢整改责任。党委书记曾凡沛同志带头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头雁”作用,对整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狠抓落实,主动认领巡察整改反馈问题7个、选人用人专项问题7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问题7个,及时协调重大整改事项和难点问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剖析,以上率下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带动其他班子成员及高管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主动认领任务,扎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奋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2.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整改落实。组织召开党委会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主持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及时听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深入基层指导解决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巡察整改期间,主持召开党委会以及各类工作会、协调会31次(党委会13次、领导小组会8次、业务协调10次),带头并督促班子成员到基层一线调研走访38次。

3.强化监督指导,提升整改质效。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起分管领域整改责任;监督指导问题整改责任单位主动担责、各尽其责,细化分解、扎实推进,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任务。每周查看整改进度、完成比例,督促提醒高管、责任单位负责人抓紧抓实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不漏项、不缺项。把巡察整改与改革深化提升、落实监督管理协同贯通、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等重点工作一体推进,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坚持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修订集团总部及7家二级权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以及集团总部党委会议事规则等3份制度、经营事项权责流程手册等2份指导性手册,进一步厘清党组织和董事会、经理层等法人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杜绝党委前置研究泛化、扩大化,同时组织对59家全资及控股公司党建进章程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切实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核心领导作用。(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1)一是开展内控制度体系优化提升行动,修订集团总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形成《经营事项权责流程手册》《关键业务管控流程手册》,进一步明确各治理主体决策边界;修订集团总部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层议事规则并组织宣贯培训。“三重一大”制度修订(2024年8月26日)以来,共召开党委会18次,董事会17次,总经理办公会11次,均严格按照议事权限执行。二是同步组织市政、地产、建工、建材、运营、环境、设计等7家二级集团修订“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推动权属企业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2)一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贯彻两个“一以贯之”的监督指导,重新梳理章程中总则与公司党组织部分的内容,进一步明确设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组织发挥作用、党组织基础保障等内容,形成新的公司章程模板。二是全面摸排地产集团等59家全资及控股公司党建进章程情况,发现地产集团等5家权属企业公司章程总则中未写明“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等内容,已按照新章程模板完善党组织有关内容表述。(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2.现代企业制度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修订集团总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融资管理制度,举一反三梳理投资管理等16个关键业务流程。针对市场化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组织对二级权属企业2024年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1份检查报告,完成设计集团2022-2024年超额利润分享方案及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形成权属企业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诊断报告2份、管理办法2份、实施方案1份。(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0日)

(3)已完成市政集团、地产集团等7家二级权属企业共计11名党组织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的任职情况梳理工作。经排查,市政集团、地产集团、建材集团的党总支(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由同一人担任,下一步待集团党委换届后结合新一轮国企改革选任。(完成时限:2025年9月30日,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9月30日)

(4)一是在新修订的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中合理界定融资事项决策权限,明确企业标准化直接融资事项经党委会前置后由董事会决策,企业间接融资中“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利率超过同期LPR+70BP”“股份制商业银行利率超过同期LPR+120BP”“外资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利率超过同期LPR+170BP”“单笔融资额度超过10亿的新增融资”等事项经党委会前置后由董事会决策,企业非标业务及其他融资业务中“贷款利率超过同期LPR+235BP(含手续费)”“单笔融资额度超过10亿的新增融资”事项经党委会前置后由董事会决策,修订(2024年8月26日)以来,集团融资事项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党委会前置讨论、董事会决策的共7笔(融资额116.505亿元)。修订集团融资管理制度,明确融资工作流程、步骤及具体要求。二是结合国企监督管理协同贯通机制要求,举一反三梳理投资管理、工程监管、采购管理、贸易业务管理、融资管理、非市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等16个关键业务流程,识别关键环节风险点,形成流程手册。(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5)一是组织对二级权属企业2024年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检查,总体上各权属企业能够总结往年绩效考核经验,进一步构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流程。二是优化完善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统筹激励方案,结合全年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业绩考核激励。三是设计集团已完成2022-2024年超额利润分享实施情况总结分析报告,正在编制2025-2027年超额利润分享方案,进一步凸显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制度。四是开展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咨询,对权属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诊断,已形成城投集团权属企业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诊断报告、子公司行业对标诊断报告、权属企业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权属企业任期制和契约化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任期),进一步完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激励导向。五是对制定权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部门负责人2人进行提醒谈话。(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0日)

3.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发展不快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启动集团“十五五”战略规划咨询项目,制定生态公司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方案,拓展生态环境项目1个,加快培育生态环境治理业务;积极推进绿色低碳理念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推动1个第四代住宅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并长期坚持,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6)一是启动集团“十五五”战略规划项目咨询服务采购,将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纳入采购任务书。二是制定生态公司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方案,着力从多个维度提升科研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业务拓展能力,增强市场化竞争综合实力。三是完成主城区垃圾分类碳中和智慧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并在龙文区城央金座开展试点,持续拓展生态环境业务增长点。(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7)第四代住宅项目2023P12地块建设项目已取得市自然资源局方案批复、工程规划许可,桩基施工图审查合格,按节点安排实现开工建设。(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4.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地见效仍有不足

整改情况:制定集团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形成相关制度、授权清单、方案,加快构建新型经营责任制。推动市政、运营、环境等权属企业积极参与市场化业务拓展,并取得实质性进展,持续推进集团市场化、产业化转型。完成12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情况梳理,并结合业务拓展需要终止其中未落地的8份合作协议、加快推进与中石油昆仑燃气福建分公司的合作,并同步完善战略合作协议范本。分类提出7家亏损混改企业处置方案,开展混改企业经营情况排查摸底,形成混改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方案,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总结集团“十四五”发展的差距和努力方向,启动集团“十五五”战略规划咨询服务采购,着力推动集团发展战略更加科学合理。(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8)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完成情况总结报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制订《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9)一是开展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咨询,对集团各业务板块进行梳理及组织架构分析,形成城投集团推行一级集团职业经理人制度实施方案、一级集团高管考核管理办法、一级集团高管薪酬管理办法、对权属企业的授权清单。二是完成对权属企业经营情况诊断,制定各权属企业2025-2027年三年规划目标,形成漳州城投集团权属企业任期制契约化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任期),在符合条件的权属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10)推动各权属企业积极参与市场化业务拓展。一是市政集团积极拓展代建业务,签订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办公楼(科技馆)改造修缮工程代建服务项目合同;积极参与县区可盈利项目开发建设,与平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国企福建省黄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合作设立公司共同开发建设自来水厂的意向,合资设立公司已取得市国资委批复。二是运营集团与漳州安然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积极拓展燃气增值业务。三是环境集团与龙海区城管局签订主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及公厕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授权协议书,2025年起进场作业,加快拓展环卫保洁县区业务。(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并长期坚持,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11)一是完成2020年以来签订的12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情况梳理,其中3份战略框架协议已落地,终止8份战略框架协议,加快推进与中石油昆仑燃气福建分公司的合作,积极推进漳浦、古雷燃气管道直供项目。二是完善战略合作项目协议范本,将协议的有效期限约定纳入范本中。(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12)一是召开混改亏损企业整改推进会,做好亏损原因分析,已梳理形成亏损企业处置方案(含降本增效、减亏的措施),7家混改亏损企业中,唐毅房产、兆昌房产、兆捷房产、光谷公司为项目公司,暂时保留经营;华成公司、碧城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且未来存在扭亏为盈的可能,保留经营;拟注销城盛新能源公司。二是组织开展混改企业经营情况排查摸底,形成集团混改企业经营情况摸底报告、混改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方案,并严格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混改企业管理。(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3)一是总结集团“十四五”发展的差距和努力的方向,形成分析报告,厘清推进“十四五”规划有效实施的思路举措。二是启动集团“十五五”战略规划项目咨询服务采购,聚焦市场化产业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目标,结合国企改革深化提升,科学谋划“十五五”发展战略。(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5.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质效仍需提升。

整改情况:建立月度经营分析调度会机制、月度经营动态分析管理机制,加强经济指标运行监测和分析。完成5个应开工未开工项目、5个应竣工未竣工项目自查及“两单一表”,推动1个项目开工、3个项目竣工。成立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完成招商推介会1场,完成萨至德等3个意向项目签约,推动招商企业落地1家,完成子基金设立方案1个,持续推进产业招商、基金招商取得新成效。(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4)建立月度经营分析调度机制,召开2024年11、12月及2025年1月经营调度会。建立月度经营动态分析管理机制,每月收集汇总各权属企业经营动态,并形成分析简报,加强经济指标运行监测和分析。(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并长期坚持,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15)针对应开工未开工、应竣工未竣工问题,一是组织市政集团、地产集团、建工集团、运营集团、环境集团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严肃问责追责,对应开工未开工项目漳州市污泥处置厂(二三期)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等2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应竣工未竣工项目东部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项目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项目现场经办等3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针对未开工、未竣工项目编制工作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目前,应开工项目5个,1个项目取消(平和工业园高压燃气管线项目),1个项目延期建设(南昌东路南侧、浦头港西侧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1个项目已开工(市公安业务技术综合体),1个项目已动工(污泥处置厂二、三期项目),1个项目未开工(南部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应竣工项目5个,3个项目已竣工,2个项目未竣工(东部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漳州市农商银行总部大楼)。三是修订《工程监管办法》,将项目开竣工情况纳入权属企业年度绩效考核,落实开竣工事项跟踪,并长期坚持。(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6)一是成立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持续优化招商项目库,召开“产业增效,质汇南湖”招商推介会并进行基金路演,完成萨至德等3个意向项目签约;制订2025年度招商计划方案,进行全员招商倡议,加强对酷哇科技等意向项目沟通洽谈,积极推进产业招商。二是完成新质生产力子基金方案,发布漳州城兴城乡绿色发展母基金拟公开招募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发挥基金招商作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6.助力漳州高质量发展国企主力军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设立福建省首个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工作站,完成子基金设立方案1个,谋划拓展新能源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制造建造融合发展平台完成企业认证112家(82家已入驻)。建工集团取得3项施工专业资质,2024年实际完成产值为31.94亿,同比增长18.9%。(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17)一是积极融入全市“9+5”产业集群,与中国农业大学、厦门海石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共建成立中国农业大学福建省首个教授工作站;完成新质生产力子基金方案,发布拟公开招募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结合2025年度投资计划,谋划新能源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二是及时高质量推进制造建造融合发展平台建设,取得平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完成等保测评,同时加强平台应用推广及企业入驻平台认证,截至目前,平台企业认证数112家,其中82家已完成店铺入驻,上架商品店铺42家,商品166项,积极融入产业链融通发展共链行动。三是制定建工集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年取得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加快专业资质补全,提升市场化竞争实力,2024年实际完成产值为31.94亿,同比增长18.9%,实现稳步增长。(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7.推进产业社区(标准化产业园区)建设缓慢

整改情况:已签订新能源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初步方案、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制完成。初步实现九龙岭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内部资源循环利用,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成效逐步凸显。完成七首智慧谷项目D组团模拟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正在与咨询单位对接修订绿色建材产业园策划方案,并已基本定稿。(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8)一是加强产业社区建设组织领导,成立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并制定七首智慧谷项目、新能源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两单一表”,完成城兴城乡绿色发展母基金设立子基金方案1个,用好产业基金推进招商引商。二是与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合作,已完成合作初步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是完成九龙岭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方案,推进园区内部资源循环利用,已实现医废蒸汽利用改造和渗滤液处理站合格中水回用;污泥二三期项目场地三通一平、地质勘察及现场临建设施等配套施工已完成,项目现场已动工。四是由工作专班牵头,按照“两单一表”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完成七首智慧谷项目D组团模拟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五是加快对接咨询公司,推动漳州城投绿色建材产业园策划方案基本定稿,进一步明确集团绿色建材发展方向。(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8.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对碧湖水质提升、丹霞路改造项目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完善合同熔断机制条款,加强噪音污染防治相关文件学习,修订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管理。完成5个安置房小区总确权登记,积极配合群众办理产权登记。开展民心工程、民生领域工程项目建设和招标采购监督检查,形成检查情况报告并落实问题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19)一是组织市政集团对碧湖水质提升项目发生质量事故原因进行自查,经查,发生质量事故的首要原因是施工单位管理混乱、施工组织不力,质量管理意识不强且配合落实力度低;监理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监理规范要求认真履职;建设单位项目分管领导及项目负责人面对现场复杂问题处理能力不足,导致质量事故发生,目前已同监理单位解除合同,委托城投集团下属企业恒安达建设公司进场施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对建设单位项目分管领导进行责令检查、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项目现场经办林凯龙进行诫勉。二是对2023年丹霞路道路改造被省生态环境厅列为重点噪声投诉问题进行自查,经查,产生噪音投诉件较多的原因主要是全线施工涉及大量路面破除,施工现场大量机械投入作业;部分材料只能在非交通管制时间段(夜间)进场卸材料;周末及假期施工,影响居家休息;因施工工艺及质量要求,路面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沥青摊铺须连续作业至午夜间;沉井涉及降水需连续或在夜间作业等原因产生噪音扰民。三是制定《漳州城投集团合同熔断机制条款(2024年)》,对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分包等合同熔断条款进行优化完善;同时,制定市政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管理,尽力避免后续项目建设出现类似问题。组织市政集团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静夜守护”专项行动专题文件、质量管理制度等文件,夯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并长期坚持,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20)组建工作专班,积极主动对接,完成碧洲园二期、店上花园、翰苑颐园、下洲花园、西番莲5个安置房小区总确权登记,补缴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印花税合计约41812.67万元。根据属地关系,城投地产集团分别通过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和龙文区自然资源局发布不动产转移公告,积极配合业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截至2025年1月20日,配合有意愿办理产权登记的业主办理的716套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21)组织集团工程监管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发展改革部、科研与技术管理部、审计部等部门联合开展民心工程、民生领域工程项目建设和招标采购监督检查,形成检查情况报告。经查,2019年以来城投集团累计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52个,虽已完成各年度建设工作要求,但仍存在噪音、扬尘等情况,已落实问题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9.产业集团“大而不强、大而不优”问题仍存

整改情况:常态化推进降本增效行动,形成2025年降本增效工作行动方案。修订完善权属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强化主要经济指标增长配套激励机制。2024年,城市建设板块实现营收23.02亿元,同比增长13.81%。集团资产负债率降至65.85%,降低权属企业负债率,建材集团、环境集团、市政集团、建工集团负债率降至68%以下,企业发展更加健康可持续。(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22)一是常态化推进降本增效,完成2024年集团总部和各权属企业降本增效工作总结,形成2025年降本增效工作行动方案。二是开展7家二级权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执行情况现场检查,形成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报告,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集团权属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推动增量业绩匹配增量薪酬的机制更加完善。(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23)围绕产业化转型要求,编制《城投集团2025年经营计划》,将城市开发建设服务产业链强链延链作为年度经营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4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24)一是加快推进县域合作,收购福建龙睿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股权,做大净资产规模,2024年末集团资产负债率降至65.85%。二是结合集团净资产归集管理实际情况,通过内部股权整合等方式降低二级权属企业资产负债率,2024年末建材集团、环境集团、市政集团、建工集团负债率已降至68%以下。(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25)一是总结集团“十四五”发展的差距和努力的方向,形成分析报告,厘清推进“十四五”规划有效实施的思路举措。二是启动集团“十五五”战略规划项目咨询服务采购事项,聚焦市场化产业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目标,结合国企改革深化提升,科学谋划“十五五”发展战略。(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10.部分权属企业主责主业市场竞争力不强

整改情况:加强权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形成城投集团产业布局优化调整方案。完成权属企业经营情况诊断及对标,梳理“一企一策”考核要点,激励权属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推动建材集团、环境集团市场化业务拓展取得实质成效,完成地产集团项目成本管控方案,提升市场化竞争力。(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26)组织各权属企业对标先进,完成权属企业经营情况诊断及对标,形成集团子公司行业对标诊断报告。优化对权属企业的考核指标设置,完成各二级集团“一企一策”考核要点梳理,形成权属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激励权属企业做强做大主责主业,提升市场化竞争力。(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27)一是结合市属国企结构布局优化调整方案以及二级集团主责主业,形成城投集团产业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推动二级权属企业布局优化。二是积极推动二级权属企业参与市场化竞争,建材集团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制定市场开拓、管理创新和合理化建议专项奖实施细则,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的市场化导向作用,已拓展焦炭、塑料米、国内电煤、进口煤炭等品类销售业务,做大营收规模的同时实现利润率略有增长。环境集团加快拓展环卫保洁县区业务,与龙海区城管局签订主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及公厕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授权协议书,2025年起进场作业。地产集团制定项目成本管控方案,进一步严格项目开发周期节点把控,加强签证变更总额实时管控,项目建安成本单方下降约80元/㎡,建安成本控制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11.投资管控能力仍需强化

整改情况:成立集团成本管控领导小组,制定集团成本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成本管控体系。在开发建设施工代建类新项目试行财务价值分析模型,加强集团项目建设成本管控。全面开展降本增效行动,各二级集团2024年降本增效行动方案均已印发实施。建工集团数字管控调度平台建设有序推进。修订集团投资后评价管理办法,形成投资项目提醒清单,加强项目后评价成果应用。明确城瑞地产等17家持续亏损企业处置方案,全额追回春天生态现金补偿款及相关滞纳金合计约70.79万元。修订集团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组织各责任单位分类建立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台账,逐条分解逾期应收账款,找准原因、分类施策,通过发催款函、电话、微信催讨、法律手段、签订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跟进追款措施落实,截至目前,已收回(含核销)款项约18615万元。(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28)一是成立集团成本管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集团成本管理办法,涵盖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成本管理,不断建立健全成本管控体系。二是在开发建设施工代建类新项目试行财务价值分析模型,根据项目节点状态,动态分析成本控制情况,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能力,加强集团项目建设成本管控。三是全面开展降本增效行动,各二级集团2024年降本增效行动方案均已印发实施,集团经营管理部持续做好跟踪与督促指导,稳步提高集团整体经营管理效益。四是建工集团开展“建工集团数字管控调度平台”建设,已完成平台蓝图方案、服务器软件系统部署、2024年在建项目平台基础数据导入工作,借助数字化手段强化项目施工全过程成本管理。(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29)修订集团投资后评价管理办法,重点补充完善项目后评价成果应用,梳理汇总近年来实施的后评价项目,形成投资项目提醒清单,为后续项目投资建设提供借鉴;同时针对投资后评价报告分析深度不足的问题,对发展改革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结合西湖片区重点项目的后评价报告,对整个项目进行分析复盘、总结经验教训,组织集团在建项目负责人参加经验总结的分享会,更好指导后续项目建设。(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30)一是召开亏损企业整改推进会,全面盘点城瑞地产等17家持续亏损企业情况,做好亏损企业总结分析,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组织相关二级权属企业提出分类处置亏损企业的方案。其中,古城运营公司等12家公司因PPP合作、项目建设及结算、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经营;市建勘察院、地热公司、城视传媒公司、城盛新能源4家公司注销。二是全额追回春天生态现金补偿款及相关滞纳金合计约70.79万元。(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31)修订印发集团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健全权属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体系和考核机制。组织各责任单位分类建立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台账,逐条分解逾期应收账款,找准原因、分类施策,跟进追款措施落实,截至目前,已收回(含核销)款项约18615万元。对正常生产经营但暂时存在资金困难、无法在短期内清偿的921万元应收款,已与客户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对难以正常收回的1784万元应收款,已通过法院立案或其他法律手段进行催讨;对于因上世纪80、90年代转企改制、划转企业等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555万元逾期应收款,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历史遗留应收账款进行鉴证,并要求出具相关意见书。(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并长期坚持,基本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12.合规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采购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执行,组织环境集团、地产集团针对反馈问题进行自查,完善相关制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坚持举一反三,组织6家相关权属企业开展招采自查,并将权属企业履职监管措施纳入工程监管办法,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制度学习。(完成时限:2025年1月2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32)一是组织市政集团、环境集团、生态公司、古城公司、建工集团、地产集团开展招采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经查,存在部分项目比选文件编制不严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等问题,已立行整改。二是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细化权属企业履职监管措施相关条款,并纳入工程监管办法。同时,针对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修订完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三是组织学习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指导权属企业修订完善《物资材料管理实施细则》《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和合同管理。(完成时限:2025年1月2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33)一是组织环境集团开展采购管理和合同管理自查,认真剖析不足及原因,形成专项自查报告。经查,项目管理人员未履行合同品项变更手续,后续跟踪不到位,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导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二是修订环境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需求变更应签订补充协议,且履行相关审批流程后进行采购。(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34)一是组织地产集团开展物资采购自查,认真剖析不足及原因,形成专项自查报告。经查,产生“古城文化节”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活动临近春节,时间紧迫且恰逢不可抗力事件“新冠疫情爆发”,导致未能及时上报会议研究和签订合同,造成合同管理工作不够规范,自查中未发现人员涉及违纪违法问题,已根据自查结果对地产集团时任市场营销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销售管理系统软件服务项目采购活动中,相关经办人对城投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理解不够透彻,相关负责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该问题,自查中未发现人员涉及违纪违法问题,已根据自查结果对地产集团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等6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制定地产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标采购工作流程,在后续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严格把关、审查,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3.工程项目全周期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建工、市政、地产、运营、环境等集团开展反馈问题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完善质量、进度款拨付、项目结算、签证变更等制度规范,修订集团工程监管办法,完成条线部门、项目部人员履职监管相关条款,规范工作流程,推动工程项目全周期管控体系更加健全、协同贯通监管更加有力,切实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控。(完成时限:2025年1月2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35)一是组织建工集团开展项目管理服务、采用暂定价和以下浮率的方式比选分包项目等专项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针对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建工集团完善《工程施工成本管理办法》《工程项目供方单位招标比选管理指导手册》《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实施细则》《项目材料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控。二是组织市政、地产、运营、环境等二级集团开展反馈问题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根据自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对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项目造价审核人进行提醒谈话;对靖城工业园区调压气化综合站项目负责人、现场经办等3人进行提醒谈话;对金湖路项目负责人、现场经办等2人进行提醒谈话;对污泥一期时任项目分管领导进行通报。同时进一步完善质量、进度款拨付、项目结算、签证变更等制度规范,修订集团工程监管办法,加强项目全过程管控。三是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分包、结算审核、签证变更等核查、排查,形成集团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和招标采购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共发现问题59项,已逐步落实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15日)

(36)一是完善条线部门、项目部人员履职监管相关条款,并纳入工程监管办法。二是组织业务人员加强工程相关管理制度学习,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制度。(完成时限:2025年1月20日并长期坚持,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1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所弱化

整改情况:及时传达集团党委关于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体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相关强调要求,通过意识形态学习培训会、“周一夜学”等方式开展意识形态制度文件学习宣贯,健全基层检查督办机制,推动各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批。按要求更新和扩充集团网评员队伍,共计280人。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并长期坚持,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37)一是进一步强化集团党委“督导”责任,通过“周一夜学”向各基层党组织传达有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体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强调要求。二是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漳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材料撰写。三是健全基层检查督办机制,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体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完成时限:2025年1月20日并长期坚持,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38)一是规范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批要素,完善流程审批表,对2024年以来纸质签批材料和新闻信息全文稿件收集归档。二是召开意识形态学习培训会,宣贯集团党委新闻宣传管理办法、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提升人员新闻素养与宣传工作业务水平。三是高度重视网评员队伍建设,按在职人数的20%比例更新和扩充集团网评员队伍,共计280人,并建立网评员工作联系机制;组织网评员学习集团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传达集团党委对网评员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网评员队伍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39)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各下属党总支、支部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5.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制定权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指引,印发7家二级集团及单列公司2024年度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安排,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五方协同”机制,组织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评查工作,开展7大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监督检查。梳理近五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14件,指导市政、地产、建工、环境等权属企业进行典型案例通报4次、组织54人次参观警示基地,持续加强警示教育。(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40)一是组织7家二级集团及单列公司印发2024年度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安排,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安排作为年度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第三季度、年度权属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做好反馈问题整改跟踪。二是制定权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指引,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重点任务不漏项、责任不缺位。(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41)落实“五方协同”机制,开展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评查工作,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开展投资管理、产权交易、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商贸业务、资金管理以及选人用人等七大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监督检查,累计发现问题19个,主要涉及商贸业务领域部分逾期款项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催讨、未按合同主体建立台账、工程项目建设和招标采购领域存在安全文明措施费未按合同拨付、材料进出库管理不规范、多个比选参选单位存在股东关联以及内控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议权责义务履行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相关单位逐条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可行措施及处理意见,将集团合格供方资源库中20家被行政处罚单位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允许其参与城投集团招标比选活动。内部审计发现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1个。(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并长期坚持,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42)活用典型案例警醒身边人,梳理近五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14件;市政、地产、建工、环境等权属企业进行典型案例通报4次、组织54人次参观警示基地,强化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投资、贸易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警醒。(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6.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盘点总结监督工作方面经验与不足,深入探索“1+X”和监督管理协同贯通机制,进一步强化沟通会商,打通信息壁垒;整合监督力量,对个别重点领域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持续凝聚监督合力。强化工作指导,通过以评促干、实践锻炼等方式努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并长期坚持,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43)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及时对内部综合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分析,完成分析盘点报告。结合工程建设领域和招标采购监督检查以及2024年度权属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内部综合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交叉检查。(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44)向七大重点领域的责任部门下发通知,组织开展选人用人、投资、资金管理、商贸业务、工程管理以及招标采购等领域的全面监督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及问题清单。(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并长期坚持,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45)一是深化运用“1+X”监督机制,对诏安霞洋佳苑等6个在建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落实整改问题21个,持续推动工程项目部规范管理。二是强化内部会商,及时下发《关于建立漳州城投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与职能部门会商工作机制的通知》。三是深化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整改通知书和工作提示函等推动规范管理。结合案件查办情况,向权属地产集团下发《关于加强项目负责人管理推动廉洁履职的纪检监察建议》,2024年12月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工作提示函1份。四是印发《2024年度权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考评清单》,以清单模式进一步明确权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重点,做到以评促干,提升权属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7.工程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形成自查报告3份、监督检查报告1份,问责追责3人,并完善《工程监管办法》《工程监管手册》等制度3项,进一步规范进度款、签证管理,同步加强廉洁风险管控,有效推动内控制度优化提升。(完成时限:2025年1月2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46)针对提前支付工程款及变更未经充分论证及会议研究确认事项,一是组织环境集团、地产集团和市政集团深入自查,形成报告。经查,西部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施工单位管理混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造成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环境集团已于2023年3月对项目负责人、经办等2人进行通报,1人调离原岗位,并向施工单位追讨资金占用费3.3207万元,追究监理方违约责任并扣除违约金13.2万元;益民路北段道路项目受征迁影响项目工期延长,造成施工单位管理成本大幅增加,诱发后续资金不足等方面问题,为保障支付农民工工资提前支付工程款,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金湖路材料变更手续存在瑕疵,导致手续未体现经充分论证及会议研究确认,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情况,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现场经办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针对提前支付工程款、设计变更未经充分论证及会议研究确认,组织环境集团、地产集团和市政集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修订《工程管理与考核实施细则》《工程监管手册(试行)》《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并组织学习,进一步规范了进度款和签证管理,推动项目管理优化提升。(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15日)

(47)针对工程建设方面问题,一是落实举一反三,落实监督管理协同贯通机制,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聚焦同类问题整治,经查发现造价管控不到位6项,已组织权属企业落实整改。二是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细化进度款、签证监管措施,将廉洁风险监督管理纳入制度体系,在集团监管和项目管理层面,层层压实管理职责。(完成时限:2025年1月2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18.招标比选方面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形成自查报告2份、监督检查报告1份,问责追责3人,完善《工程招标比选实施细则》《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2项,进一步完善招选制度规范,加强项目招选管控。梳理招标采购领域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点,并融入《关键业务管控流程手册》,强化招标比选全过程的审查把关,进一步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完成时限:2025年1月2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48)针对存在股东关联问题,开展深层次排查,一是开展深度剖析,追溯历史股东关联情况。经查,生态环境公司、地产集团项目参选单位存在历史股东关联问题,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况,对生态环境公司商务合约部负责人、经办人等2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地产集团时任商务合约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完善制度规范。针对中选单位与参选单位存在股东关联问题,制订《工程招标比选实施细则》《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严格加强标前管理,对投标人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审查,将核查结果作为招标备案资料,并明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15日)

(49)一是组织集团工程监管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发展改革部等多个职能部门,开展招标采购监督检查,落实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二是强化风险防控,梳理招标采购领域存在的风险防控点,融入业务流程,形成《关键业务管控流程手册》,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三是组织业务学习,开展招采相关管理制度学习,讲授招标比选业务流程及风险防范等知识。(完成时限:2025年1月2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19.合同管理方面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形成自查报告2份、监督检查报告1份,问责追责2人,完善《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2项并组织学习,进一步加强项目合同管控。梳理合同管理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点,并融入《关键业务管控流程手册》,推动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化,针对性加强廉洁风险管控。(完成时限:2025年1月2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50)一是针对合同管理问题,组织建工、环境开展举一反三排查。经查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管理人员合同管理意识不强,未能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造成违反合同实质性条款约定问题,已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追责,2023年已对时任建工集团经营管理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经办等5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扣罚2022年年终绩效工资10%。二是针对合同管理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建工集团、环境集团制订《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加强项目合同实施管控。三是加强学习提升,落实合同制度学习宣贯,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制度执行力。(完成时限:2025年1月2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51)一是落实监督管理协同贯通机制,组织开展工程领域合同管理排查,发现合同管理不到位6项,已组织权属企业落实整改。二是梳理合同管理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点,融入合同管理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合同合规性管理。(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15日)

20.采购方面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形成自查报告2份、监督检查报告1份,问责追责2人。完善《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指南》《物资采购验收操作规程》等制度2项并组织学习,进一步加强项目合同管控。梳理采购管理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点,并融入《关键业务管控流程手册》,推动采购管理规范化。(完成时限:2025年1月2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52)针对采购方面存在问题,一是开展采购自查。经查,运营集团制度尚不完善,未制定统一的验收制度及验收单;地产集团管理人员在采购方面工作的预见性不足,物资采购工作不够规范,已对地产集团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强化采购管理。针对14个项目无验收单问题,制订《物资采购验收操作规程》,统一物资采购验收流程,严把验收关;针对超过公开比选限额问题,制订《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15日)

(53)一是落实监督管理协同贯通机制,组织开展工程领域采购管理排查,发现采购管理不到位12项,已组织权属企业落实整改。二是将招标采购方面的廉洁风险点融入制度管理与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三是组织业务人员加强相关采购管理制度学习,规范采购工作流程,严格制度执行标准。(完成时限:2025年1月2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21.作风建设实效仍需提升

整改情况: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干部作风“五不”问题专项整治文件,督促相关班子成员在支委会上做深刻检查。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就污泥处置厂工程(二、三期)项目、东部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项目开展自查,完善“两单一表”。各二级权属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完成“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修订;围绕重要项目建设、重要制度修订、重大事项落实开展自查自纠。对263名干部开展“五不”作风问题反向测评。建立月度经营分析调度会机制,强化决策督查督办力度。(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54)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干部作风“五不”问题专项整治文件精神。针对干部作风“五不”问题,相关责任人在支委会上作深刻检查,提交反思检讨材料。(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55)针对污泥处置厂工程(二、三期)项目、东部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项目问题,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厘清责任,制定项目建设“两单一表”,加快项目推进实施;并对污泥处置厂(二三期)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等2人进行提醒谈话,对东部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项目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项目现场经办等3人进行提醒谈话。目前污泥处置厂工程(二、三期)项目已完成设计方案的编制和立项核准审批,现场已动工;东部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项目已完善内业资料,进行现场工程整改,并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56)指导各二级权属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和业务特性,完成“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修订,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同时,对照反馈问题自查自纠,确保制度权限清楚、程序规范、执行到位。严肃追责问责,对运营集团、建材集团经办人员2人进行提醒谈话。(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57)一是深化干部作风“五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各权属企业围绕重要项目建设、重要制度修订、重大事项落实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落实,并对各业务条线、职能部门、工程建设、片区项目分管和负责人共计263名干部开展“五不”作风问题反向测评。二是建立月度经营分析调度会机制,组织召开11、12月度经营调度会,常态化抓好集团会议决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每月通报落实情况的考核结果,对未按要求时限办结的予以绩效扣罚,强化决策督查督办力度。(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22.决策不够科学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完善细化投资管理流程,并组织宣贯工作,提高投资项目分析论证能力。制定并落实角美大唐世家项目去化方案,推动项目销售。修订《会议管理办法》,提高会议质量和决策效率。(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58)一是梳理细化投资管理流程,强化风控领导小组的作用,组织投资管理办法及投资管理流程的宣贯。二是制定并落实角美大唐世家项目去化方案,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多元去化渠道推进项目营销;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进行角美大唐世家产品对比及市场分析;积极推动角美大唐世家项目“工抵房”销售,截至2024年12月已落定“工抵房”办理101套,回款共计8550万元。(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59)提高议事决策效率。根据2024年8月27日市委专题会议议定,平和中晟燃气公司项目合作事项终止。修订《会议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分管领导专题会议前置讨论要求,明确会前协商论证、会议材料审核、会中集体讨论、会后事项督办等环节,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23.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不够,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

整改情况:聚焦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要求30个未报告“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情况的党组织书记在支委会上作深刻检查。制定《党建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修订临时党支部工作手册;指导各党总支(支部)制定“创先提星”方案13份,开展达标创星工作,2024年度3个党组织获评五星级、5个党组织获评四星级;印发工作提醒,规范党员突击队活动备案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劳务派遣制员工党员教育管理。(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并长期坚持,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60)一是督促30个未报告“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情况的党组织书记在支委会上进行自我批评、检讨反思。二是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制定集团党建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开展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并长期坚持,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61)一是通过印发工作提醒、规范活动备案等,加强党员突击队活动把关,实现活动的有效切入和协同,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二是加强对临时党支部的工作指导,修订临时党支部工作手册,开展年度检查和季度抽查,不断规范临时党支部的运行。三是落实集团党建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引导党员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完成生产经营管理急难险重任务中当先锋、打头阵。(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62)深入开展争创“五星”基层党组织活动,各党总支(支部)制定“创先提星”方案13份;开展2024年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工作,对党支部进行“评星”,3个党组织获评五星级、5个党组织获评四星级。(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63)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党务工作者及党员集中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指引》《“三会一课”制度工作指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印发工作提示,督促各支部严格规范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摸排并梳理集团劳务派遣制员工党员的分布情况,集团现有劳务派遣制党员80名,均纳入支部集中学习、支部活动的参加对象。(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24.对干部队伍梯队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建立年轻干部信息管理台账,制定《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完成时限:2025年9月30日,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9月30日)

(64)对集团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摸底,分层分类建立青年后备干部信息库,形成35岁以下中层副职、30岁以下年轻干部名册,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提供支撑。制定《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层级年轻干部队伍梯次配备,培育壮大各系列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的“基本盘”。(完成时限:2025年9月30日,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9月30日)

25.人才队伍结构不够优

整改情况:培养引育专业技术人才,赴外开展宣讲招聘,组织市属国有企业优质人才储备库定向招聘,新增正高级职称1名,经济、会计等副高级职称5名。修订《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职位等级管理办法》,推动职位等级管理与人才培养工作有效衔接。(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65)设置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会计、贸易管理、营销策划管理等5个选优生招聘岗位,及投资拓展管理、经营管理、金融证券管理等3个赴外招聘岗位,赴云南大学等4所高校开展校园宣讲招聘活动;发布2024年度第二次市属国有企业优质人才储备库定向招聘公告,吸引集聚信息技术、项目管理、审查等专业人才,着力构建与企业转型发展需求更加匹配的专业技术人才体系。(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66)修订《职位等级管理办法》,进一步打通行政序列、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通道。鼓励市场经营类、投资发展类、金融证券类等专业的员工考评中高级职称,考取相应专业资格证书,新增正高级职称1名,经济、会计等副高级职称5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26.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落实任职回避制度,撤销市政、地产、环境集团副总经理的监事职务,组织领导班子兼职情况排查,开展《公司法》专题培训。(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67)结合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撤销三名权属企业副总经理的监事职务。开展全面排查。举一反三摸排集团权属企业领导班子兼职情况,未发现其他兼任监事职务的情况;从严规范兼职管理,构建常态化监督机制。(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68)开展《公司法》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管理人员法律意识,确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合法合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27.违规调入员工

整改情况:调整该名劳务派遣人员至边远企业,并组织全面排查,开展专题培训,强化招聘、调动流程管理,确保相关工作合规。(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69)将该名劳务派遣人员调整至边远诏安公司,并举一反三对2019年以来调动材料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对时任集团综合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70)开展专题培训,组织人事专员学习《漳州市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办法》,强化招聘、调动流程管理,确保今后相关工作合规,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28.出国(境)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修订《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并举办专题培训,进行制度宣贯。及时更新10名应登记备案对象信息,并组织全面排查、落实整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71)落实备案登记,10名应登记备案对象已于2023年7月全部备案完成,对10名应登记备案对象备案信息进行更新,并全面排查所有可能存在的未更新人员,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严肃追责问责,对集团党建人事部部长、经办人员等2人进行提醒谈话。(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72)举办专题培训,组织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制度,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73)加强建章立制,修订《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明确备案人员在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中,必须事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29.整改责任压力传导不实,问题整改未按时限完成

整改情况:督促环境集团倒排整改计划,并按周督促问题整改。目前已完成漳州市九龙岭餐厨垃圾处理厂、九龙岭污泥处置厂2处不动产权办理滞后问题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成立工作专班推进完成上述2处不动产权证办理。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结合整改情况在2024年第四季度对相关人员进行扣罚。(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74)一是针对该问题开展自查,经自查,产生九龙岭餐厨垃圾处理厂、九龙岭污泥处置厂2处不动产权办理滞后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程完工后未及时办理产权,原经办人员已离职,且档案材料缺失严重,协调补办涉及单位较多,补办材料耗时较长等,导致整改工作推进缓慢,已对项目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已完成漳州市九龙岭餐厨垃圾处理厂、污泥处置厂2处不动产权办理。三是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结合本次审计整改进度情况,在2024年第四季度环境集团部门考核中同步进行扣罚。(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75)督促环境集团倒排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以及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并按周督促环境集团报送整改进度11次,集团审计部持续跟踪督促办证进度。(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0日)

30.落实整改常态长效机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形成核查报告1份,问责追责7人。已督促权属企业成立工作专班,针对49个未结算、55个未决算项目,逐个项目倒排计划节点,形成工作清单,按期逐一销项。修订《工程监管办法》细化工程结算管理措施,并将结(决)算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6月30日)

(76)一是组织自查核查。经查,项目建安结算、财务决算办理滞后问题主要原因包括征迁、业主方管理、存在争议或管理人员问题,导致滞后数量大、推进缓慢,已对集团工程监管部负责人、市政集团项目分管领导、地产集团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环境集团分管领导等7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制定工作清单。针对49个未结算、55个未决算项目,逐个项目倒排计划,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强化跟踪问效。(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

(77)一是组织6家权属企业成立结(决)算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方向,加强内外沟通,确保结(决)算工作高效推进。二是健全长效机制,细化工程结(决)算管理措施,完善《工程监管办法》,并将结(决)算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落实整改常态长效机制。(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78)截至目前,已完成18个项目工程结算、19个项目财务决算。剩余31个工程结算项目、36个财务决算项目将按照“两单一表”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完成时间,持续跟踪进展。(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6月30日)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巡察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一是个别职能部门和权属企业在制定整改措施时前瞻性、预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出现个别整改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还不够强等问题。二是整改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个别权属企业对产生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和相关责任避重就轻,导致核查报告反复修改。三是整改长效机制还有待完善,个别权属企业对巡察反馈问题的举一反三排查还不够全面、深入、彻底。

(二)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巡察整改任务虽然基本按照原定计划节点完成,但在整改过程中仍遇到一些复杂疑难问题难以破解。一是角美大唐世家项目去化面临压力大,当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角美区域房地产存量仍然较大,角美大唐世家项目持有成本较高,价格存在劣势。二是工程项目财务决算推进困难,目前尚未完成财务决算的项目共计43个,虽然整改计划完成时限为2026年6月30日,但碧湖生态园配套设施提升工程、碧湖生态园110港道连通工程、碧湖生态园水质净化及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碧湖生态园园区道路一期工程一悦湖路、后坂天主教堂附属楼等5个项目因资产接收单位至今尚未确定,漳州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漳州市区北庙新村、团结新村、市公路局机械修配厂三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益民路北段(益龙路-北环城路)道路、漳州市职业教育园区等4个项目因征迁安置未完成,导致财务决算工作无法开展。三是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逾期应收账款追讨难度较大,众越城市改造公司、众城房地产公司、众琛房地产公司、工程咨询中心、市建勘察院、市建公司等多家转企改制及划转企业,共有约574万元逾期应收账款存在原始凭证缺失、对账不符、时间跨度至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等问题,该应收账款都发生在改制及划转并入集团前,追溯历史事实较为复杂。四是混改企业经营成效不佳,虽已制定混改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方案,但受试点改革背景出现较大变化、部分企业处于初创期且业务不稳定等因素影响,混改企业对于改革的实施路径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具体的落地实施方案。五是基金招商推进还需进一步加快,受当前宏观经济影响,社会资本缺乏投资热情,导致设立子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实缴难度加大,整改措施未按原定计划完成。六是推进产业社区建设缓慢,新能源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由于涉及的锂电池湿法工艺是新兴行业的生产工艺,项目选址等方面与合作单位进行了较长时间的谈判,目前正在报送审批。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策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原计划拓展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业务因相关合作争议未能落地,部分意向投资企业因市场行情变化等因素未开展合作,项目策划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整改措施未按原定计划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举措。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集团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清醒认识到,巩固拓展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持之以恒的把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深落实。一是在压实责任上再发力。坚持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全面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始终保持“持续整改”的高压态势,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进一步增强落实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在长效机制上再发力。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班子建设、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主要问题,举一反三狠抓落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使整改过程成为寻找差距、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的过程,对已完成的68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仍在推进的10项任务和长期坚持的15项整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持续跟踪督办,全面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三是在成果转化上再发力。注重把巡察整改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绿色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社会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争先年”活动,持续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集团市场化产业化转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更加担当务实的举措在服务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中积极作为、干出实绩。

(四)基本完成及未完成问题下一步整改思路举措

基本完成3个问题3条措施。是问题11措施31,对于剩余应收账款,实行回收专人负责制,确保每一笔款项都有专人跟踪与催收,持续施加还款压力,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款项回收存在的问题。是问题15措施41针对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开展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评查和工程管理等领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浮于表面问题,下一步将深入落实“五方协同”机制,动真碰硬开展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评查,组织集团职能部门对照制度条款开展自查,重点核查业务操作与制度要求的一致性,深入排查存在的风险点;每季度联合开展权属企业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评查工作,2025年做到7家二级权属企业评查全覆盖,着重挖掘深层次的问题。健全监督管理协同贯通会商机制,定期通报七大重点领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将检查情况移送审计部、纪检部门,促进贯通协同监管形成合力,以监督、整改促改善、提升。三是问题16措施44针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按照国资委工作部署,将“小切口、打深井”监督纳入2025年集团落实监督管理协同贯通机制“两单一表”内容,由集团纪委牵头,会同工程监管部及各权属企业分季度分阶段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

未完成6个问题8条措施。一是问题2措施3,针对有效制衡公司法人治理机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下一步将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部署要求落实人员调整或重新选聘,确保各二级权属企业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有效制衡、高效运转(完成时限:2025年9月30日)。二是问题2措施5针对设计集团试行超额利润激励机制成效不显问题,下一步将完成编制2025-2027年超额利润分享方案,进一步突显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制度(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三是问题4措施12,针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成效不佳问题,下一步将指导有改革意向的混改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四是问题5措施15针对应开工未开工、应竣工未竣工问题,下一步将项目开竣工情况纳入权属企业年度绩效考核,落实开竣工事项跟踪,并长期坚持(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五是问题5措施16针对设立的城兴城乡绿色发展母基金,尚未吸引社会资本实缴及带动项目落地问题,正在重点推进中金(漳州)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暂名)、不惑无微不至股权投资基金(暂名)等子基金项目,通过子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带动招商项目落地,计划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1个子基金的集团内部决策程序,并按约定完成子基金实缴资本缴纳(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六是问题7措施18针对推进产业社区(标准化产业园区)建设缓慢问题,目前已完成新能源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框架合作协议签署,下一步将推进完成新能源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合资公司的注册;组织行业专家对漳州城投绿色建材产业园策划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结果安排后续工作(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七是问题24措施64针对对干部队伍梯队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下一步将加大青年业务骨干培养选拔力度,开展35岁以下中层正职干部、30岁以下中层副职干部选拔工作,设置35岁以下中层正职、30岁以下中层副职岗位,逐步优化中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完成时限:2025年9月30日)。八是问题30措施78针对项目应结(决)算未结(决)算问题,下一步将由各权属企业结(决)算工作专班根据项目推进计划,加强内外沟通,跟踪结(决)算进展,并坚持将结(决)算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落实整改常态长效机制(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2111519;通信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江滨路碧湖城市广场1号楼2801;电子邮箱:bihu059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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